“1980年全国青年足球联赛”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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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预赛:
5月18日至6月4日在沈阳
5月18日至6月2日在合肥、郑州、自贡、(解放军赛区自己决定)
(二)决赛:
10月12日至29日在杭州
二、赛区划分和参加单位
(一)预赛:
沈阳赛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及承办单位
合肥赛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及承办单位
郑州赛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云南、贵州及承办单位
自贡赛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西藏及承办单位
解放军赛区:各大军区、军种、兵种青年队
(二)决赛:
预赛各赛区前两名的队参加
三、参加办法
(一)各省、市、自治区通过选拔各派一个队参加,解放军系统各队自行组织。预赛各承办单位可增报一个队参加。
(二)报名人数:每队领队一人,教练员二人,医生一人,运动员十八人(国家体委训练局集训队队员回原单位参加比赛不占此名额)。
(三)年龄规定:
1.凡参加1980年青年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参加1980年青年联赛的运动员均可继续参加1981年——1982年度的比赛。
3.1980年以后新报名参加青年联赛的运动员,比赛当年年龄不得超过20岁。
(四)一个运动员在同一年度内不得代表两个队参加全国性比赛,违者取消该队有关场次成绩,对方队以至少2:0胜。
(五)每年报名一次。各队必须于赛前15天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分别寄到国家体委球类司和承办单位,逾期不报以不参加论。预赛结束后报名单转交决赛赛区。
(六)如因伤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在预赛后,要有医生证明,经省、市、自治区体委、总政文化部同意,正式报国家体委批准方可换人。
(七)各队于赛前三天到所属赛区报到。
四、竞赛办法
(一)预、决赛均采用单循环制进行。
(二)决定名次:
1.每队胜一场得两分,平局各得一分,按两个循环全部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同一循环比赛净胜球多少决定名次。
3.如净胜球数仍相等,则按同一循环比赛进球多少决定名次。
(三)比赛规则:
1.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可替换二名球员。(守门员除外)
3.每队必须准备至少两套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装,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4.运动员比赛服装上的号码(上衣后面的高25公分、短裤左腿前面的高10公分)必须与报告单所填相符,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者均不得上场比赛。
5.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公分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球员必须带护腿板,违者均不得上场比赛。
五、仲裁委员会
1.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另行通知。
2.无论何时发生违反纪律事件,仲裁委员会必须在24小时内召开会议、进行处理。在仲裁委员会未采取适当措施以前,被罚出场的球员不得参加比赛。
六、裁判员
由各省、市、自治区体委,总政文化部和各体育学院按国家体委分配的名额派出45岁以下,一级以上裁判员(正、副裁判长不受此限)参加,不足名额由各承办单位选派。更换正、副裁判长,须经国家体委同意。
七、奖励
获前三名的队给予奖励。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国家体委另行补充。
关于下发全国球类竞赛纪律规定的通知((79)体球字22号)
各省、市、自治区体委,总政文化部,各球类赛区: 今年的全国球类竞赛已经或即将开始,为贯彻国内比赛是练兵的指导思想,防止锦标主义,保证各赛区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全国球类竞赛纪律规定”在全国各球类赛区试行。 各级体委要教育运动员在竞赛中认真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团结。运动员在竞赛中不仅要表现出顽强的比赛作风和高超的技、战术水平,也要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尚,识大体,顾大局,懂礼貌,守纪律,胜不骄,败不馁。 各赛区对竞赛中表现好的运动员、运动队、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应予以表扬,对出现的不良作风,也要敢于执行纪律。现将“全国球类竞赛纪律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1979年3月3日)
全国球类竞赛纪律规定
全国各项球类竞赛必须认真贯彻“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打出风格、打出水平,严格遵守纪律,培养运动员的良好道德品质和优良作风。为保证各项球类竞赛顺利进行,特规定全国球类竞赛纪律如下:
一、各项球类竞赛规则是竞赛活动的准则,在比赛中所有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违者要按规则和本纪律的规定给以应有的处理和处分。
二、裁判员是临场比赛的组织者,裁判员工作应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坚决按竞赛规则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参加比赛的双方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定。比赛场上裁判员判定后,其他人员(包括各级体委领导人)无权改变裁判员在规则职权范围内所做出的判定。
三、运动员谩骂或殴打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或观众者,裁判员立即判罚该运动员出场,并进行严肃处理,可取消该运动员参加此次比赛资格并建议国家体委停止该运动员半年或一年参加全国比赛的资格。
四、对弃权与罢赛的处理:
1.一个队,不参加已规定的比赛即为弃权,对方队获胜。
2.一个队不服从裁判员判定,故意中断比赛超过10分钟者即为罢赛,即判对方队获胜。罢赛时间长或情节严重者,将该队的名次列为最后。
五、裁判员判罚运动员出场或判定一个队罢赛后,应立即写出书面报告报组委会。
六、裁判员由于水平问题犯技术上的错误,有明显的错判、漏判,在比赛后应认真总结,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吸取教训。
七、裁判员犯有错误,群众意见较大,事后不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吸取教训,经纪律委员会调查情况属实,报赛区组委会,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裁判员几场以至整个赛区裁判工作。
八、裁判员如有故意偏袒一方的不公正行为,经纪律委员会调查属实报赛区组委会,立即停止其裁判工作,上报国家体委,并建议有关体委降低或撤销其裁判等级称号。
九、教练员、工作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如有侮辱、谩骂裁判员或指挥运动员不服从裁判等不正当行为者,经纪律委员会调查属实报赛区组委会进行批评教育,并报国家体委和其所属单位。
十、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各级工作人员在参加赛区竞赛活动中的表现,应作为评定技术等级称号和年终评奖的参考。
十一、受纪律处分者如认为事实有很大出入时,允许向纪律委员会和组委会提出申诉,但无理纠缠者应加重处理。
十二、为更好地执行上述纪律,今年足、篮、排、手球各赛区可成立纪律委员会,由竞赛组负责同志一人,裁判长一人及领队代表三人,共五人组成,协助赛区组委会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十三、足球比赛应参照此条例精神,按《全国足球比赛的纪律规定》执行。
全国足球比赛的纪律规定
为了培养足球运动员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提高竞赛工作质量,促进我国足球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对全国足球比赛的纪律作如下规定:
一、一个运动员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黄牌警告累计达两次者,即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注:
1.不是立即出场。
2.一次黄牌后,又罚一红牌,该黄牌不再为积累数。
二、一个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即当场停止比赛权利,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纪律委员会对他没有更重的处罚,则于停止下一场比赛后恢复比赛。
三、一个运动员在同一阶段的比赛中,第二次被罚出场者(二次红牌),停止参加下两场比赛资格。如纪律委员会对他没有更重的处罚,则于停止两场比赛后恢复比赛。
四、一个运动员在同一阶段的比赛中,第三次被罚出场者(三次红牌),可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停止该运动员半年或一年的比赛资格。
五、运动员殴打裁判员、巡边员、对方队员或观众者,裁判员立即判罚该运动员出场,并报国家体委,停止该运动员一年以上比赛资格。
六、运动员在赛前或赛后(场上或场外),对裁判员、运动员、观众、工作人员,有侮辱、谩骂殴打等行为者,纪律委员会将根据上述纪律规定的原则,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弃权与罢踢:
(一)一个队不参加已规定的比赛即为弃权,对方队以2:0获胜。
(二)除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延迟比赛超过15分钟的队,以弃权论处。
(三)一个队球员不服从裁判员判决,故意中断比赛超过10分钟,即为罢踢。
(四)一个队在比赛中罢踢,将判对方队以2:0获胜,如在罢踢前对方净胜球超过2:0时,将按最高比分计算。
八、纪律委员会要监督裁判员正确执行上述规定。裁判员出示了红牌,比赛后应立即书写书面报告交纪律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应在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报组委会决定。
九、裁判员由于水平问题,犯技术上的错误,有明显的错判、漏判,在比赛后应认真总结,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如果裁判组认为有必要,应到有关队认真听取意见,吸取教训。
十、裁判员犯有错误,群众意见较大,事后又不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进行总结,经调查,情况属实,裁判组报纪律委员会,根据情况轻重,停止该裁判员若干场以至整个赛区裁判工作。
十一、裁判员有故意偏袒一方的不公正行为者,经裁判组调查属实,报纪律委员会马上停止其裁判工作,上报国家体委,并建议有关体委降低其裁判员等级或吊销等级裁判证。
十二、教练员、工作人员侮辱、谩骂裁判员或指挥运动员不服从裁判等不正当行为者,经纪律委员会调查属实,应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并报国家体委及有关体委,以供在评定该教练员的技术等级称号和工作人员的年终评奖时参考。
裁判长名单
- 裁判长:杨年洪(沈阳)、侯仁忠(合肥)、鲍巨岑(郑州)、杨华刚(自贡)、周广达
- 副裁判长:吴家俊、孙德茂、吴恒祥、陈胜才、张兰秋、张昌炎、宋伯溪、林允概、苗德恕、阮祖暖、张华藻、金子德(沈阳)、赵克湘(沈阳)、王永权(沈阳)、储志远(沈阳)、苏德利、杨占成、蒙祖锐、王庆春
预赛阶段
沈阳赛区
5月18~30日在沈阳市进行。
比赛日程
积分榜
名次 | 队名 | 胜 | 平 | 负 | 积分 |
---|---|---|---|---|---|
1 | 黑龙江 | 6 | 1 | 0 | 13 |
2 | 天津 | ? | ? | ? | ? |
3 | 山西 | ? | ? | ? | ? |
4 | 辽宁一队 | ? | ? | ? | ? |
5 | 北京二队 | ? | ? | ? | ? |
6 | 吉林 | ? | ? | ? | ? |
7 | 河北 | ? | ? | ? | ? |
辽宁二队因为去北京参加选拔赛,这次比赛不计成绩,所参加的比赛为友谊赛。
优秀射手评选
黑龙江的卜铁军攻进6个球,位列赛区射手榜第一,被评选为优秀射手。
组织委员会
工作人员名单
- 办公室主任:刘惠东
- 办公室副主任:马云田、赵影、魏浩明
- 办公室工作人员:李伟、徐晓锦、杨庆瑞、孙瑰琦
- 医生:刘爱田
- 竞赛组组长:马云田
- 竞赛组工作人员:王德民、杨洪茂、王国力
- 行政组组长:李彦武
- 行政组工作人员:王东海、杨威
- 保卫组组长:息春生、魏永国
- 保卫组工作人员:张巨林
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名单
合肥赛区
5月18~30日在合肥市进行。
比赛日程
积分榜
名次 | 队名 | 胜 | 平 | 负 | 积分 |
---|---|---|---|---|---|
1 | 上海 | 5 | 1 | 0 | 11 |
2 | 福建 | 4 | 2 | 0 | 10 |
3 | 江西 | ? | ? | ? | ? |
4 | 江苏 | ? | ? | ? | ? |
5 | 山东 | ? | ? | ? | ? |
6 | 安徽 | ? | ? | ? | ? |
7 | 浙江 | ? | ? | ? | ? |
郑州赛区
5月18日~6月1日在郑州市进行。
部分比赛日程
其余比赛安排在于月20~23日、25~28日、30日,6月1日的9:00和15:00在河南省体育场进行,但具体情况不详。
部分积分榜
名次 | 队名 | 胜 | 平 | 负 | 积分 |
---|---|---|---|---|---|
1 | 河南 | 5 | 1 | 1 | 11 |
2 | 湖北 | 4 | 3 | 0 | 11 |
第三至八名情况不详。
自贡赛区
最终青海第一、四川第二携手出线,后面的名次不详。
解放军赛区
5月4~13日在沈阳市进行。参赛球队有沈阳部队、北京部队、八一、空军、昆明部队。
经过5轮10场的比赛,最终沈阳部队以2胜2平获第一名、北京部队以1胜3平名列第二。但最终北京部队因故未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由应是第三名的八一递补,具体情况不详。
决赛阶段
10月12~28日在杭州市进行。
比赛日程
积分榜
名次 | 队名 | 胜 | 平 | 负 | 进球 | 失球 | 净胜球 | 积分 |
---|---|---|---|---|---|---|---|---|
1 | 上海 | 6 | 3 | 0 | 16 | 2 | 14 | 15 |
2 | 湖北 | 6 | 3 | 0 | 13 | 0 | 13 | 15 |
3 | 八一 | 6 | 0 | 3 | 25 | 8 | 17 | 12 |
4 | 河南 | 4 | 2 | 3 | 11 | 8 | 3 | 10 |
5 | 黑龙江 | 4 | 1 | 4 | 7 | 9 | -2 | 9 |
6 | 天津 | 3 | 2 | 4 | 11 | 8 | 3 | 8 |
7 | 沈阳部队 | 3 | 1 | 5 | 13 | 13 | 0 | 7 |
8 | 福建 | 2 | 3 | 4 | 7 | 10 | -3 | 7 |
9 | 四川 | 2 | 1 | 6 | 3 | 20 | -17 | 5 |
10 | 青海 | 0 | 2 | 7 | 3 | 31 | -28 | 2 |
赛区十一名最佳运动员
射手榜
- 14球:周延岭(河南)
以下不详。
部分球队名单
冠军:上海
- 部分球员名单:
|
亚军:湖北
- 部分球员名单:
|
季军:八一
- 部分球员名单:
|
第四名:河南
- 部分球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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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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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名: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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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名:福建
- 部分球员名单:
|
沈阳赛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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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赛区: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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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赛区: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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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知是王会玉还是李会玉,是聂振强还是聂政强。
沈阳赛区: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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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知是刘彦还是刘岩。
沈阳赛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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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报名名单中有14号孙承玉,后改为23号柏春军。
沈阳赛区:辽宁二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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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赛区:广东二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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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队名单均来源于参考文献9。
参考文献
1.1980年全国青年足球联赛(沈阳赛区)秩序册
2.1980年5月19日,6月2日安徽日报
3.1980年5月19、20日,6月3日河南日报
4.1980年5月15、18~20、25、31日辽宁日报
5.1980年6月4日体育报
6.1980年10月10、12~16、18、20~22、24、26、28~29日杭州日报
7.1980年10月29日上海文汇报
8.《中国体育年鉴1980》第317、323页
9.1981年3月11日广州日报
10.天津青年一队参加1980年全国青年足球联赛赛况
11.辽宁青年足球队参加1980年全国青年足球联赛预赛赛况
12.1980年10月28日新华社通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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