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全国少年足球赛”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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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1966年8月13日开始在山西省大同市进行,但实际上因“文化大革命”而停办。
比赛规则
1.分两段进行,第一段27支球队分三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段各组同名次球队编组决出名次。
第一段分组:
第一组:辽宁、四川、湖南、河南、黑龙江、江西、安徽;
第二组:上海、湖北、广东、山西、云南、陕西、宁夏;
第三组:吉林、山东、贵州、河北、新疆、浙江、青海;
第四组:北京、内蒙古、江苏、福建、甘肃、广西。
2.每队可报16名运动员,领队2人(含省或市团委1人,学校的负责人1人)、教练员2人(代表队学校的教员1人、业余体校教练员1人)。
3.运动员必须在1949年1月1日后出生,报名参加甲级、乙级的队员不得参赛。
4.各队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学校少年组足球比赛的冠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个学校的学生。必须是按教育部规定的年限、课程进行学习的普通中学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中等体育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今年录取的新生不得参加,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
关于停止举行1966年全国少年足球赛的通知((66)体球字16号、(66)中青联体字第7号、(66)教体刘字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团委、教育厅(局):
为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现决定今年八月十三日在大同市举行的“1966年全国少年足球赛”停止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参考文献
- K.Daglish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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