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足球新闻(200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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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足總延長電話訂票至周五 3月31日在小西灣球場舉行的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香港對中國的賽事門票,經過3日的網上購票及電話訂票後,已售出2000多張,其中長者及學生特惠票經已全部售罄。香港足總昨日宣布延長電話訂票至本周五,訂票號碼改為27129122,至於公開發售的日期,足總則尚未決定。 流浪南城毆鬥事件紀律判決兩隊15球員共罰停賽105場 香港足總昨日召開逾5小時紀律小組會議,就澎馬流浪及南城地產球、職員毆鬥事件作出判決,涉及事件的6名流浪及9名南城地產球員全部被罰停賽3至12場不等,兩隊球員合共須停賽105場,此外,兩支球隊各被罰2萬元及被判該場賽事輸3﹕0。在被罰停賽的球員中,以流浪的港隊後衛陳偉豪判刑最重,被停賽12場,他肯定會錯過今季餘下比賽及月底世界盃外圍賽中港之戰。 港隊陳偉豪停12場最重足總昨日召開的紀律小組會議是有史以來歷時最長的,總幹事林俊英會後表示﹕「紀律小組的判罰準則是根據足總紀律章程及國際足協有關類似事件的罰則,即最少停賽6場。此外,後備球員衝出球場參與事件則要加罰,停賽令包括國際賽事,由今日中午12時起生效。」被罰人士可於48小時內以書面提出上訴,此外,被罰停賽不超過10場的球員,其中一半的停賽賽事可以每場5000元的罰款代替,故陳耀麟、文彼德兩名港腳若利用此方法,則可能趕及在中港之戰出賽。 林俊英解釋,由於陳偉豪在事件違規較嚴重,故判罰12場。陳偉豪認為判決略為嚴厲,他解釋自己當時只是見隊友被打才加入毆鬥,他認為只依據影帶作出判決不太公平,不過,他不打算提出上訴。陳耀麟及文彼德則未決定是否上訴,後者認為判決尚算合理。球會方面,流浪總監李輝立表示,球隊在事件中處於被動,被罰2萬元及判輸波肯定不公平,所以會提出上訴。至於因騷擾球證而被足總發信嚴重警告的南城總經理岳永榮表示,尊重足總的判罰,但仍會考慮上訴。 事件發生於3月7日,流浪作客東莞上陣甲組足球聯賽對南城地產的賽事。比賽至上半場20多分鐘,流浪先開紀錄後不久,雙方球員發生毆鬥,持續逾1分多鐘,賽事最後被迫腰斬。 <成報> 群毆案聆訊15人認罪 足總紀律小組昨日就甲組聯賽南城地產對澎馬流浪一役的群毆事件進行聆訊,雖然大部分牽涉今次事件的球員已經認罪,惟至本報截稿時仍未知足總會如何處分兩隊涉案人士。 這宗群毆事件發生於本月7日流浪作客東莞體育中心的賽事,其中,流浪涉案七名球員有六人出席了昨晚的聆訊並已全部承認有參與打鬥,唯一沒有出席的是外援史提芬;至於南城方面,涉案九名球員由李一松、關智超兩人代表,亦在聆訊中全部認罪。 兩隊球員、教練、球證等人是於7時55分開始作供,而兩隊領隊流浪的李輝立和南城的覃冬則於6時45分率先接受聆訊,然而,與會人士一直不肯對事件多作評論,因此足總會採取怎樣的行動還是未知之數,但從兩年前一宗類似的事件或可略知一二。 02年3月29日由兩支乙組球隊福建和國強對壘的足總盃資格賽中亦發生打鬥事件,賽事監場李茂銘更被打傷頭部。由於事發後曾經報警,國強球員黃世亮除被足總判罰停賽三年外並要守行為,另外四名涉案國強球員停賽三場、球會則被罰款三千元。 足總判罰15流浪南城球員停賽 足總紀律小組經過五小時的聆訊後,終於就南城地產對澎馬流浪一場甲組聯賽的群毆事件作出判罰,除了不計腰斬時戰至流浪領先1︰0的賽果、兩隊均被判罰輸0︰3和罰款20000元外,兩隊牽涉事件的15名球員均遭到停賽處分,其中以流浪的陳偉豪被罰停賽12場刑罰最重,南城的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