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协2015-3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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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中男子校园足球联赛中部分违纪运动员、教练员的处罚决定

中体协[2015]33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参赛学校:

2015年5月14日-23日,中国高中男子校园足球联赛(东北区)在山东省临淄区举行。在北京八一中学与天津五十四中学的比赛中,天津五十四中学队员对北京八一中学队员犯规后,双方发生口嘴,北京八一中学46号侯柯州、47号龙喆、49号李壮、52号尹俊凯、53号邹镇远与天津五十四中6号杨钰宸、8号丁禹廷发生暴力性违纪行为。

在淄博实验中学与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比赛结束后,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号武益帆、23号梁亚鑫、27号魏屹人及其教练员孙晓峰、郭冰辱骂推搡裁判员,并引发学生家长围堵辱骂裁判员。

在河南实验中学与延边第一中学的比赛中,延边第一中学的4号崔雄杰和12号裴东海对裁判员的判罚有异议,围堵推搡裁判员。

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并依据运动员、教练员违纪情节轻重,现做出如下处罚:

1、赛区取消北京八一中学46号侯柯州、47号龙喆、49号李壮、52号尹俊凯、53号邹镇远,天津五十四中6号杨钰宸、8号丁禹廷,延边第一中学的4号崔雄杰、12号裴东海,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号武益帆、23号梁亚鑫、27号魏屹人本次比赛资格;

2、停止北京八一中学46号侯柯州、天津五十四中8号丁禹廷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2年(2015年5月23日-2017年5月22日);

3、停止北京八一中学47号龙喆、49号李壮、52号尹俊凯、53号邹镇远,天津五十四中6号杨钰宸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1年(2015年5月23日-2016年5月22日);

4、停止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练员孙晓峰、郭冰带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1年(2015年5月23日-2016年5月22日);

5、对上述违纪运动员、教练员全国通报批评。

对于此类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我们将严厉惩处、绝不姑息。望各队要以此为戒,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切实做到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坚决杜绝此类行为的出现。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2015年6月8日


抄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