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香港同章队回内地访问”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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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香港足球界参观团离开广州,乘火车前往杭州访问。<br> | 当晚,香港足球界参观团离开广州,乘火车前往杭州访问。<br> | ||
| + | 1965年7月23日,香港足球总会(以下简称“香港足总”)致函国际足联,报告有一支同章队回内地访问,并与当时并非国际足联会员国的中国球队进行比赛。<br> | ||
1965年7月25日,香港足球界参观团离开杭州,乘火车抵达上海。 | 1965年7月25日,香港足球界参观团离开杭州,乘火车抵达上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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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香港足球界参观团返回广州。<br> | 之后,香港足球界参观团返回广州。<br> | ||
1965年8月9日上午,香港足球界参观团离开广州,乘火车经深圳返港。<br> | 1965年8月9日上午,香港足球界参观团离开广州,乘火车经深圳返港。<br> | ||
| − | + | 1965年8月10日,国际足联回函香港足总,称应对未经许可出访的同章队采用“强硬措施”。<br> | |
| + | 当天晚上,港澳著名人士何贤和霍英东,在北角丽宫楼设宴,招待访问回港的香港足球界参观团。<br> | ||
1965年8月18日下午18时,香港足总召开了新赛季首次执委会议,对同章队回内地访问,进行了所谓的“商讨”,并且在原定议程结束、部分执委离去后,钟逸杰突然提出,罔顾有关此事的球员都办妥了注册手续这一事实,提议暂时取消他们的注册资格,待所谓“调查”结束后才交执行委员会决定下一步处理方案,并荒谬地视为通过。<br> | 1965年8月18日下午18时,香港足总召开了新赛季首次执委会议,对同章队回内地访问,进行了所谓的“商讨”,并且在原定议程结束、部分执委离去后,钟逸杰突然提出,罔顾有关此事的球员都办妥了注册手续这一事实,提议暂时取消他们的注册资格,待所谓“调查”结束后才交执行委员会决定下一步处理方案,并荒谬地视为通过。<br> | ||
之后,愉园体育会致函香港足总,询问其停止球员注册一事,香港足总则回函:“关于足总停止球员注册之事,该项提案是由委员钟逸杰提出,麦尼路和议通过的。球员停止注册申请的,是指曾经返内地比赛的球员。以上球员的注册,等待“调查”小组的报告,得出结论后,始由执委会统筹。足总如接受那些球员的注册,将会影响调查工作。”<br> | 之后,愉园体育会致函香港足总,询问其停止球员注册一事,香港足总则回函:“关于足总停止球员注册之事,该项提案是由委员钟逸杰提出,麦尼路和议通过的。球员停止注册申请的,是指曾经返内地比赛的球员。以上球员的注册,等待“调查”小组的报告,得出结论后,始由执委会统筹。足总如接受那些球员的注册,将会影响调查工作。”<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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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8月24日下午16时,愉园体育会副主席戴历章持函向香港足总查询抗议手续,准备提出抗议诉讼。<br> | 1965年8月24日下午16时,愉园体育会副主席戴历章持函向香港足总查询抗议手续,准备提出抗议诉讼。<br> | ||
1965年8月25日下午17时,香港足总召开了紧急执委会秘密会议,商讨此事。会议讨论后,决定将上述抗议交由“事实调查小组”研究,同时决定不干预华足联选派球员迎战外队。<br> | 1965年8月25日下午17时,香港足总召开了紧急执委会秘密会议,商讨此事。会议讨论后,决定将上述抗议交由“事实调查小组”研究,同时决定不干预华足联选派球员迎战外队。<br> | ||
| + | 1965年8月26日,颜同珍、陈桂初、简焕章三位会长将中国足协的抗议信转交香港足总,信中有三位中国足协官员表示本次同章队回内地访问并进行“练习赛”,并未损害香港足球的利益,他们对香港足总要对这些球员进行处罚而“感到愤怒”。<br> | ||
1965年8月27日下午17时,“事实调查小组”在文华酒店召开秘密会议,但因该小组大部分成员不懂中文,决定先将抗议信翻译成英文,然后在9月1日召开第二次会议的决定。<br> | 1965年8月27日下午17时,“事实调查小组”在文华酒店召开秘密会议,但因该小组大部分成员不懂中文,决定先将抗议信翻译成英文,然后在9月1日召开第二次会议的决定。<br> | ||
1965年9月1日下午17时30分,“事实调查小组”在拱北行后备警察俱乐部召开会议,研究条例并搜集资料后,提交报告给香港足总处理。<br> | 1965年9月1日下午17时30分,“事实调查小组”在拱北行后备警察俱乐部召开会议,研究条例并搜集资料后,提交报告给香港足总处理。<br> | ||
| − | 1965年9月3日下午18时,香港足总召开了第二次执委会议,承认曾赴内地访问的旅行团成员,其之前注册参赛的有效性,但对其予以“警告”。 | + | 1965年9月3日下午18时,香港足总召开了第二次执委会议,承认曾赴内地访问的旅行团成员,其之前注册参赛的有效性,但对其予以“警告”。<br> |
| + | 1965年10月26日,国际足联对于香港足总在本次事件中的处理,表达了“礼貌的警告”。国际足联秘书长赫尔穆特·卡泽博士(Dr. Helmut Kaser)在信函中表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球员违反了国际足联的规则,因此给予他们的警告实际上是非常轻的处罚”。他补充说,对法律条文或规定的无知并不能免除相关方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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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体育年鉴1965》第385~386页<br> | 9.《中国体育年鉴1965》第385~386页<br> | ||
10.1965年8月11、18~19、21~22、24~31日,9月1~4日大公报<br> | 10.1965年8月11、18~19、21~22、24~31日,9月1~4日大公报<br> | ||
| − | + | 11.1965年7月25日,8月6~7、11、27、29日,10月27日海峡时报(The Straits Times)<br> | |
| + | 12.[https://www.stheadline.com/realtime-sport/3232530/%E6%B8%AF%E8%B6%85%E6%84%89%E5%9C%92%E6%AD%B7%E5%8F%B2%E4%BB%BB%E5%8B%99%E5%AE%8C%E6%88%90-%E9%9B%A3%E5%B0%8B%E6%96%B0%E8%A1%80%E9%87%8D%E9%91%84%E5%85%89%E8%BC%9D%E6%AD%B2%E6%9C%88 港超|愉園歷史任務完成 難尋新血重鑄光輝歲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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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7月19日至8月9日,香港足球界参观团同章足球队回内地访问,在广州、上海和北京进行了比赛。
该队成员来自愉园队(愉园为1964-65赛季香港甲组足球联赛冠军),同章队的名字为当年愉园体育会三位首长──颜同珍、简焕章和戴列章的名字中的“同”和“章”字命名。
- 由于当年中国并非国际足协会员,甲组冠军愉园拥有不少大牌球星,他们未经香港足总许可,冒着被国际足协判罚终身停赛的危险北上(为保护该队,当时所有内地报道均未提及客队的人员姓名),打开香港与内地足球交流的大门。当年香港足总原本想处分这班北上的“同章足球队”球员,但在各方人士协调下,最终只是警告了事。
访问日程
1965年7月19日下午,香港足球界参观团及由其团员组成的同章足球队乘火车抵达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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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赛 1965年7月22日 | 广东青年 |
4 - 0 | 城市: 中国,广州市 |
当晚,香港足球界参观团离开广州,乘火车前往杭州访问。
1965年7月23日,香港足球总会(以下简称“香港足总”)致函国际足联,报告有一支同章队回内地访问,并与当时并非国际足联会员国的中国球队进行比赛。
1965年7月25日,香港足球界参观团离开杭州,乘火车抵达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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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赛 1965年7月27日 | 上海青年 |
10 - 2 | 城市: 中国,上海市 |
1965年7月29日,香港足球界参观团离开上海,前往北京。
1965年7月30日晚上,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李梦华设宴招待香港足球界参观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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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赛 1965年7月31日 | 北京 |
3 - 2 | 城市: 中国,北京市 |
之后,香港足球界参观团返回广州。
1965年8月9日上午,香港足球界参观团离开广州,乘火车经深圳返港。
1965年8月10日,国际足联回函香港足总,称应对未经许可出访的同章队采用“强硬措施”。
当天晚上,港澳著名人士何贤和霍英东,在北角丽宫楼设宴,招待访问回港的香港足球界参观团。
1965年8月18日下午18时,香港足总召开了新赛季首次执委会议,对同章队回内地访问,进行了所谓的“商讨”,并且在原定议程结束、部分执委离去后,钟逸杰突然提出,罔顾有关此事的球员都办妥了注册手续这一事实,提议暂时取消他们的注册资格,待所谓“调查”结束后才交执行委员会决定下一步处理方案,并荒谬地视为通过。
之后,愉园体育会致函香港足总,询问其停止球员注册一事,香港足总则回函:“关于足总停止球员注册之事,该项提案是由委员钟逸杰提出,麦尼路和议通过的。球员停止注册申请的,是指曾经返内地比赛的球员。以上球员的注册,等待“调查”小组的报告,得出结论后,始由执委会统筹。足总如接受那些球员的注册,将会影响调查工作。”
同时,愉园体育会主席倪震欧、东升体育会主席张志威,也分别致函华足联,抗议香港足总要求华足联不要派遣曾旅行内地的球员迎战外队的施压,并要求华足联出面与香港足总交涉。
1965年8月23日,颜同珍、陈桂初、简焕章三位会长,在《大公报》上书面抗议香港足总的不公行为,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立即撤销成立“事实调查小组”的无理决议,不得传讯和处分旅行团成员;二、立即撤销暂停接受曾旅行访问内地的球员的非法决议;三、立即撤销华足联遴选旅行团成员出赛的横蛮措施。
1965年8月24日下午16时,愉园体育会副主席戴历章持函向香港足总查询抗议手续,准备提出抗议诉讼。
1965年8月25日下午17时,香港足总召开了紧急执委会秘密会议,商讨此事。会议讨论后,决定将上述抗议交由“事实调查小组”研究,同时决定不干预华足联选派球员迎战外队。
1965年8月26日,颜同珍、陈桂初、简焕章三位会长将中国足协的抗议信转交香港足总,信中有三位中国足协官员表示本次同章队回内地访问并进行“练习赛”,并未损害香港足球的利益,他们对香港足总要对这些球员进行处罚而“感到愤怒”。
1965年8月27日下午17时,“事实调查小组”在文华酒店召开秘密会议,但因该小组大部分成员不懂中文,决定先将抗议信翻译成英文,然后在9月1日召开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965年9月1日下午17时30分,“事实调查小组”在拱北行后备警察俱乐部召开会议,研究条例并搜集资料后,提交报告给香港足总处理。
1965年9月3日下午18时,香港足总召开了第二次执委会议,承认曾赴内地访问的旅行团成员,其之前注册参赛的有效性,但对其予以“警告”。
1965年10月26日,国际足联对于香港足总在本次事件中的处理,表达了“礼貌的警告”。国际足联秘书长赫尔穆特·卡泽博士(Dr. Helmut Kaser)在信函中表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球员违反了国际足联的规则,因此给予他们的警告实际上是非常轻的处罚”。他补充说,对法律条文或规定的无知并不能免除相关方的责任。
香港同章足球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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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1965年7月22、27、31日,8月5日新华社通讯稿
2.1965年7月20、23日,8月11日广州日报
3.1965年7月20、23、28日羊城晚报
4.1965年7月28日上海文汇报
5.1965年7月27~28日新民晚报
6.1965年7月26、28日解放日报
7.1965年7月23、30日,8月1、5日北京晚报
8.1965年7月28日体育报
9.《中国体育年鉴1965》第385~386页
10.1965年8月11、18~19、21~22、24~31日,9月1~4日大公报
11.1965年7月25日,8月6~7、11、27、29日,10月27日海峡时报(The Straits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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